关于调整教职工车辆管理措施的通知
由于出入学校沙坪坝校区的车辆急剧增加,为了缓解校园交通紧张状况,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,决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一个教职工只能有一辆车在沙坪坝校区享受教职工待遇,多余车辆按教职工直系亲属标准办理。
请拥有两辆及其以上车辆的教职工务必于2011年10月1日前到保卫处沙坪坝校区办公室(207室)办理相关手续。由此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。
特此通知
保 卫 处
2011年9月3日